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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是为奖励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我省公民、组织而设立的自然科学类省级奖项。省科学技术奖分五类奖种,即,省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其中,省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省科学技术奖其它奖项每年评审一次。省科学技术奖等级设置为:省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和省技术发明奖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 省科学技术奖依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进行推荐、评审、授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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